姥爷姥姥的房屋外孙女可以继承吗
姥爷姥姥的房屋外孙女并不是肯定可以继承。假如外孙女的妈妈仍然健在,那样根据普通的继承规则,外孙女是没权利直接继承姥爷姥姥的房地产的。
1.假如外孙女的妈妈先于姥爷姥姥过世,状况就有所不同了。此时,外孙女作为妈妈直系晚辈血亲,大概代位继承其妈妈应继承的份额。
2.假如姥爷姥姥在世时通过遗嘱明确将房地产份额留给外孙女,那样外孙女也是有权继承的。
2、离婚在海外的孩子有无继承权
找法网提醒,离婚在海外的孩子,依旧享有对其爸爸妈妈的继承权。这是由于,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其与爸爸妈妈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存在的,不会由于爸爸妈妈的离婚或者子女身处海外而遭到影响。
1.在继承开始后,假如没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存在,那样就会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办理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,子女是爸爸妈妈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。
2.这里的子女,包含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,无论他们是不是离婚或者身处何地。
因此,离婚在海外的孩子,只须没被剥夺继承权(如因犯罪行为等),就有权继承其爸爸妈妈的遗产。
已死亡的子女是不是享有继承权
已死亡的子女,是不享有继承权的。这是由于,继承权是附是权利主体的,一旦权利主体(即继承人)死亡,那样他所享有些继承权也就随之消失了。
1.在继承开始的时间点(即被继承人死亡之时),只有存活的继承人才有权享有继承权。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,他们没办法再行使继承权。但,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继承份额会消失。
2.依据《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假如子女的死亡时间早于爸爸妈妈的死亡时间,那样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。